更生方案裁定由誰決定
代辦業啟動更生法案號召更生,已有一年內新設立的財務公司,大式宣傳,金管會呼籲勿信即輕易毀諾,更生清理法案非萬靈丹,護身符,毀諾後更生清理將受到道德裁量,法官應不會輕易放行.應與銀行協商才能進入更生清算程序.現也未正式上路及無成功案例,法律程 […]
代辦業啟動更生法案號召更生,已有一年內新設立的財務公司,大式宣傳,金管會呼籲勿信即輕易毀諾,更生清理法案非萬靈丹,護身符,毀諾後更生清理將受到道德裁量,法官應不會輕易放行.應與銀行協商才能進入更生清算程序.現也未正式上路及無成功案例,法律程 […]
卡債族得經協商、更生及清算償還債務。其中,清算屬簡易破產,是中華民國自三零年代制訂破產法,首度以法律明定自然人得申請破產。卡債族一旦申請破產,經更生期限六年及清算後三年,若無違法情事,最快九年後可向法院聲請重生。 適用債清條例對象為無擔保或 […]
第 53 條 債務人應於補報債權期間屆滿後十日內提出更生方案於法院。更生方案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清償之金額。 二、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之分期清償方法。 三、最終清償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不得逾六年。但有特 別情事者,得延長為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