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成功後所受限制及限制期間
債務人清算後,生活將受到限制,例如不得搭計程車、吃大餐、買名牌等; 且非經法院許可不得離開居住地,並得限制債務人出境。 債務人依清償或其他方式解免全部債務,或受免責之裁定確定時,即可向法院為復權之聲請,法院一旦為復權之裁定,債務人即不再受有 […]
債務人清算後,生活將受到限制,例如不得搭計程車、吃大餐、買名牌等; 且非經法院許可不得離開居住地,並得限制債務人出境。 債務人依清償或其他方式解免全部債務,或受免責之裁定確定時,即可向法院為復權之聲請,法院一旦為復權之裁定,債務人即不再受有 […]
根據債清法第 53 條債務人應於補報債權期間屆滿後十日內提出更生方案於法院。 更生方案應記載下列事項: 清償金額不低於負債總額之二成,以目前收入扣除生活支出用剩下的錢還滿六年,即可免責。 還款方式: 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之分期付款; 清償期限 […]
債務人聲請更生程序時,依法限制債權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行使債權之權利及停止對債務人財產實施民事或行政執行程序。 亦指債權人必須依法停止對債務人施以催收,強扣薪資等強制執行之程序。 以促使債務人能依更生方案,專心工作,以履行更生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