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債清法第 53 條債務人應於補報債權期間屆滿後十日內提出更生方案於法院。
更生方案應記載下列事項:
清償金額不低於負債總額之二成,以目前收入扣除生活支出用剩下的錢還滿六年,即可免責。
還款方式:
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之分期付款;
清償期限:
最長六年,因「特別情事」(天災人禍、生病住院、不可抗力之情事等)得延長至八年。
根據債清法第 53 條債務人應於補報債權期間屆滿後十日內提出更生方案於法院。
更生方案應記載下列事項:
清償金額不低於負債總額之二成,以目前收入扣除生活支出用剩下的錢還滿六年,即可免責。
還款方式:
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之分期付款;
清償期限:
最長六年,因「特別情事」(天災人禍、生病住院、不可抗力之情事等)得延長至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