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族六誡
清算中所謂生活限制的定義 生活限制可參考如下: 銀行公會版 更生族反奢華六誡 1.每月日常生活支出扣除依法受其扶養者之必要生活費用後,不得逾新台幣五千元。 2.禁搭計程車,高鐵,飛航器,出國旅遊,禁住四星級以上之飯店。 3.除維持生計必要外 […]
清算中所謂生活限制的定義 生活限制可參考如下: 銀行公會版 更生族反奢華六誡 1.每月日常生活支出扣除依法受其扶養者之必要生活費用後,不得逾新台幣五千元。 2.禁搭計程車,高鐵,飛航器,出國旅遊,禁住四星級以上之飯店。 3.除維持生計必要外 […]
債務人進入更生之裁定期間,有三個可能發生之結果: 1、法官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更生程序終止,開始履行更生義務。 2、法官裁定不認可更生方案,同時終結更生程序,並同時開始裁定清算程序。 3、經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全體同意者,債務人始可依 […]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法第151條規定,債務人與金融機構協商成立者,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者,得以聲請更生清算。 「不可歸責於己」是一個法律上之用語 通常不可歸責在法律上的定義,就是這個人自己無法避免的。 […]